8月2日,中国足协对中甲辽宁沈阳城市领队段鑫掌掴裁判事件开出罚单:禁止段鑫进入比赛体育场8个月,并罚款人民币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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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2023年7月23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十五轮场序第118场,南京城市足球俱乐部队与辽宁沈阳城市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南京青奥体育公园体育场举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当比赛进行到第45+1分钟时,在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后,辽宁沈阳城市足球俱乐部队官员段鑫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辱骂裁判员,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其罚离替补席,随后,段鑫实施暴力行为,击打裁判员面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比赛结束后,辽宁沈阳城市足球俱乐部队官员段鑫及时主动公开承认错误并已有深刻认识。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禁止辽宁沈阳城市足球俱乐部队官员段鑫进入比赛体育场8个月;
二、罚款人民币15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